教研室作为学校教学管理体系中最基层的组织,是学校教学、训练、科研的具体落实者,是规范学校教学管理,加强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着力点。为促进教研室规范化建设,学校决定对教研室建设工作进行评估,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的指导思想
教研室建设质量评估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促进教研室规范化建设,提升教研室管理水平。
二、评估的标准
教研室工作评估参照《武汉体育学院教研室建设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修订版)》(见附件)。
三、评估的时间及范围
教研室评估每两年组织一次。
四、评估的方法与程序
1.教研室自评
在各系(部)的领导下,以教研室为单位,依据学校的评估方案和评估指标体系,教研室认真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给出自评得分和初步结论。自评报告经所在系(部)审核后,报送教务处。
2.学校评估
(1)专家组听取教研室主任汇报。
(2)专家组审议教研室自评材料,审核相关文件、资料。
(3)专家组与教研室教师座谈。
(4)专家组对照评估指标进行核实和评分。
3.教研室整改
各教研室根据评估情况制订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评估结论标准与评估结果处理
1.教研室建设质量评估按三级指标进行考评。根据实际水平和分值确定每一项得分。
2.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其标准如下:
优秀:总分≥95分,其中基本项目得分≥85分,加分项目≥10分;特色鲜明。
良好:总分≥85分,其中基本项目得分≥80分,加分项目≥5分;有一定特色。
合格:基本项目得分≥70分。
不合格:基本项目得分<70分。
3.奖励与整改
学校对评估结果优胜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评选优秀教研室主任的重要依据。对“不合格”单位限期整改,半年后再进行进行合格评审。
奖励分为优秀奖和单项奖。
(1)设立优秀教研室奖
优秀教研室奖是对教研室建设总体状态评估的奖励,设奖数量为4名,其中术科、学科各占或50%。评分达优秀者可以参加优秀奖的评审,按照分数排名录取,宁缺勿滥。
(二)设立单项优胜奖
评分达良好并在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的教研室获得单项优胜奖。奖项包括教学管理优胜奖、教师队伍建设优胜奖、教研室档案建设优胜奖、党支部建设优胜奖、科学研究优胜奖、特别贡献优胜奖六个奖项。设奖数量为每个单项2名,其中术科、学科各占或50%。按照分数排名录取,宁缺勿滥。
六、本方案的解释权在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