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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体育学院教研室建设质量评估实施方案
2017-11-10 10:22     (点击: )

教研室作为学校教学管理体系中最基层的组织,是学校教学、训练、科研的具体落实者,是规范学校教学管理,加强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着力点。为促进教研室规范化建设,学校决定对教研室建设工作进行评估,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的指导思想

教研室建设质量评估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促进教研室规范化建设,提升教研室管理水平。

二、评估的标准

教研室工作评估参照《武汉体育学院教研室建设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修订版)》(见附件)。

三、评估的时间及范围

教研室评估每两年组织一次。

四、评估的方法与程序

1.教研室自评

在各系(部)的领导下,以教研室为单位,依据学校的评估方案和评估指标体系,教研室认真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给出自评得分和初步结论。自评报告经所在系(部)审核后,报送教务处。

2.学校评估

(1)专家组听取教研室主任汇报。

(2)专家组审议教研室自评材料,审核相关文件、资料。

(3)专家组与教研室教师座谈。

(4)专家组对照评估指标进行核实和评分。

3.教研室整改

各教研室根据评估情况制订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评估结论标准与评估结果处理

1.教研室建设质量评估按三级指标进行考评。根据实际水平和分值确定每一项得分。

2.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其标准如下:

优秀:总分≥95分,其中基本项目得分≥85分,加分项目≥10分;特色鲜明。

良好:总分≥85分,其中基本项目得分≥80分,加分项目≥5分;有一定特色。

合格:基本项目得分≥70分。

不合格:基本项目得分<70分。

3.奖励与整改

学校对评估结果优胜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评选优秀教研室主任的重要依据。对“不合格”单位限期整改,半年后再进行进行合格评审。

奖励分为优秀奖和单项奖。

(1)设立优秀教研室奖

优秀教研室奖是对教研室建设总体状态评估的奖励,设奖数量为4名,其中术科、学科各占或50%。评分达优秀者可以参加优秀奖的评审,按照分数排名录取,宁缺勿滥。

(二)设立单项优胜奖

评分达良好并在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的教研室获得单项优胜奖。奖项包括教学管理优胜奖、教师队伍建设优胜奖、教研室档案建设优胜奖、党支部建设优胜奖、科学研究优胜奖、特别贡献优胜奖六个奖项。设奖数量为每个单项2名,其中术科、学科各占或50%。按照分数排名录取,宁缺勿滥。

六、本方案的解释权在教务处。


附件【武汉体育学院教研室建设质量评估指标体系.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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