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做好准备,现就做好学校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统计时间范围
数据填报时间范围:2023-2024学年(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二、数据统计内容
按照《通知》要求,我校需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请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统计、报送:
1. 基表一、基表二和基表三的第1-7项内容由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填报;
2. 基表三的第8-25项内容以及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基表七由各学院和科研处负责填报;
3.教务处整理完毕各单位数据,会同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后进行网络报送。
三、工作要求及报送时间
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是教育统计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统计,规范统计工作流程,如实填报并加强数据审核,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1.指定学院(部门)信息统计员: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的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安排专人作为本单位的信息统计员,负责对实验室信息数据进行收集、整理、统计、核对,并将信息统计员名单于9月13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
2.基础数据报送时间:请各学院(单位)于9月25日前完成基础数据的报送工作,输出打印本部门负责的基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
四、其他
各报表样表、填报说明见附件,其他有关帮助文件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
联系人:赵振兴
联系方式:027-87785006
邮 箱:178602703@qq.com
附件:报表样表及填报说明
教务处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