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强化目标管理,提升建设成效,促进互学互鉴,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第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体育经济与管理(国家级)、英语(省级)。
二、检查要求
1.各相关学院对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认真开展自查,梳理总结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获批以来建设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的实现情况;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具有示范性作用的创新特色做法;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下一步工作目标、思路举措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2.各相关学院根据教育部和我省关于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有关部署及要求,结合学校“十四五”建设规划学科专业建设有关内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任务书(附件2),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团队及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改革与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环节改革、评价体系及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系统梳理获批以来专业建设进展、成效、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做好下一步建设计划,确保高质量完成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目标任务。
三、检查程序
1.专业自查。各专业对照检查内容自查,填写《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含佐证材料,附件3)及典型案例,于10月30日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版)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学校检查。学校组织专家审查各专业自查材料,并进行校内公示。
联系人:汪凌云
联系方式:027-87190003
邮 箱:wanglingyun1@163.com。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工作的通知
2.其他参考文件
3.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
教务处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