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学校决定对二级学院的教学督导工作量进行核定。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武汉体育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对本学期院级课堂教学督导工作量进行细致、准确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报送至教务处。核定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范围
2024年春季学期各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
二、核定依据
各二级学院应依据《武汉体育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条款,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三、核定流程
1.自查自评:各二级学院应对本单位的教学督导工作进行自查自评,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
2.数据汇总: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各二级学院应将相关数据汇总成表格形式(附件2)。
3.审核报送:经过学院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将表格报送至教务处236室,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四、报送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在2024年7月1日前完成核定工作并将结果报送至教务处。
五、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核定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同时做好听(看)课材料的存档工作,学校将不定期检查二级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材料。
2.教务处将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核定结果进行复核后报送学校统一发放。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执行本通知要求,确保本次教学督导工作量核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方式:87190200 邮箱:32583445@qq.com
附件: 1.武汉体育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2.武汉体育学院二级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量核定统计表
教务处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