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提升学校本科人才与国家需要、 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发展需求的匹配度,培养复合型人才,满足学生多元化个性化发展需求,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充分利用学校教育资源,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武汉体育学院辅修专业和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学校启动2024年辅修专业、微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修专业申报要求
1.申报辅修专业的学院,应具有相同的现设本科专业。
2.辅修专业要在满足主修专业学生培养条件基础上设置,要具备充足的师资队伍、实验实践等辅修基本教学条件,教学过程及管理规范。
3.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参照同专业的主修培养方案制订。辅修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50学分,设置专业类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实践课程,其中毕业设计(论文)学分和质量标准不低于该专业主修毕业设计(论文)学分和质量标准。
二、微专业申报要求
1.微专业可依托学院现有本科专业进行设计与建设,名称可使用专业目录中的名称,也可自行设计。
2.微专业需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促进学生学科专业知识能力交叉融合,提升学生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
3.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基于现有专业或特定行业、领域,围绕前沿与核心概念和技能,构建课程体系,开设5-8门系列专业核心课程,总学分不低于15学分。
4.鼓励各学院依托优势学科专业开办微专业,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
三、其他
1.各学院要结合本学院专业自身情况,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在保证主修专业建设和发展的基础上,科学论证,合理规划,申报辅修专业和微专业,推进“四新”建设,探索体教融合、体卫融合、体工融合、体旅融合等方向。鼓励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申报辅修专业和微专业。
2. 辅修专业、微专业所在单位为建设主体,承担主体建设责任。各专业设置专业负责人一名(即项目负责人),直接负责组建教学团队,开展申报工作;制定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制定招生简章,具体负责报名与遴选工作;开展授课教师安排、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和档案管理等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具体运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等。
3.辅修专业、微专业负责人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和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主讲辅修专业、微专业课程1门以上。教学团队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富于创新、团结协作,能够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建设任务;能够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4.拟申报辅修专业、微专业的学院,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填报汇总表及对应申报表,于6月30日前提交纸质版(签字盖章)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25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汪凌云,电话:027-87190003,邮箱:wanglingyun1@163.com。
附件:1.武汉体育学院辅修专业和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2.武汉体育学院xx学院辅修专业、微专业申请汇总表
3.武汉体育学院辅修专业申报表
4.武汉体育学院微专业申报表
教务处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