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印发的《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属本科高校特色专业发展报告指标体系>的通知》(鄂教高函﹝2023﹞1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特色专业自评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评范围
我校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级体育学类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工作安排
上述相关专业所在学院应成立特色专业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专业成立特色专业自评专班,对照《湖北省省属本科高校特色专业发展报告指标体系》(见附件)要求,撰写本专业特色专业发展报告。
三、材料报送
请上述相关专业于5月10日前将本专业特色专业发展报告盖章签字纸质版报送至学校审核评估评建办(行政楼236),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杨婧,电话:027-87190200,邮箱:32583445@qq.com。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属高校本科高校特色专业发展报告指标体系》的通知
教务处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