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加强我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水平,做好后期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相关准备,特开展武汉体育学院2023年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一)申报范围类型 申报课程范围为列入现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高校本科课程,包括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申报的课程类型为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五类。 (二)学院申报数量 原则上各学院推荐的一流课程的课程类型须不少于两类,且已获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各专业不少于3门,已获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各专业不少于2门,其他专业不少于1门。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申报课程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 号)“推荐条件”中的教学理念、课程教学团队、课程目标、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内容、教学组织与实施、课程管理与评价等 7 个方面要求。 2.截至2023年5月,申报课程至少经过1个学期或1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每门课程根据开设实际情况,只能从五类课程类型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同一门课程不可重复申报不同类型一流课程。申报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含课程负责人)等申报信息须与学校教务系统中已完成的课程开设信息一致。 3.申报课程负责人须为学院的正式聘用教师,原则上应为专任教师,课程负责人应为本专业骨干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青年骨干教师可不受此职称限制),具有2年及以上本科课程主讲经历。 4.申报课程选用的主讲教材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其中有相关选用要求的哲学社会科学相关课程须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二)其他相关要求 1.申报课程有以下任一情形的,不得申报: ①前期已经学校审核确认、推荐参加国家级或省级一流课程评审且立项的课程。 ②申报课程负责人及主要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的。 ③申报材料在政治审查时发现申报课程内容存在涉密、思想性、科学性问题,或有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内容问题的。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课程原则上应获得优先推荐权: ①体现多学科思维融合、产业技术与学科理论融合、跨专业能力融合、多学科项目实践融合的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高水平课程。 ②应用已被教育部认定的国家级线上一流本科课程的优质线上资源,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 ③依托“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等系列活动实施开展的社会实践课程。 ④“楚天学者”“东湖学者”等高层次人才及教师教学创新、教学基本功等教学大赛获奖教师、教学名师等作为负责人主要讲授的课程。 ⑤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建设点下属课程。 ⑥依托湖北高校课程共享联盟上线课程开展教学的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3.各学院作为课程建设的主体,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规范遴选工作程序,对课程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确保课程质量。一旦发现有课程相关信息、数据造假等行为,学校将立即终止该课程申报推荐资格。 三、申报推荐办法 1.纸质函报。请各学院按照申报材料要求,于5月8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225办公室,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放弃申报。 2.审核评审。教务处将对各学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认定武汉体育学院一流本科课程。 联系人:汪凌云,电话:027-87190003,邮箱:wanglingyun1@163.com。 附件: 1.武汉体育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 2.武汉体育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表 3.2023 年湖北高校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指南 4.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教务处 2023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