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推进落实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切实加强我校教材建设,发挥教材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教师结合一流课程建设、一流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以国家级规划教材立项为目标,建设一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高质量教材,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武汉体育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武体院发〔2022〕61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立项重点
(一)申报范围
申报教材主要为学校全日制本科生课程相应教材,同时也支持申报建设编写质量高、选用量大的中小学与职业教育教材。
教材编写分“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两类。其中,修订教材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公开出版,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教材,修订内容须达1/3以上。
(二)立项重点
重点组织编写扎根中国大地,体现学校高水平科研和教学研究成果、体现交叉学科融合发展最新成果、具有传统基础和优势、体现学科专业特点、解决教学急需、适应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实现科教产教融合和产学研用协同发展的教材,以及已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配套教材等。
(三)申报指标
鼓励教师积极申报编写高质量教材,对同一申报者不设申报指标数量限制。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至少申报2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至少申报1项。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教材应根据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及专业培养目标与课程教学目标,服务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满足方向性、前沿性、科学性、规范性和适用性要求。
(二)编写人员须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师德师风、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修工作。
主编须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对本学科领域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申报程序与评审要求
(一)申报程序
1.2023年3月20日前,各学院制定本学院教材建设计划,确定计划建设教材清单(附件2)报教务处备案。
2.2023年5月22日前,各学院完成申报教材初审与编写人员资质审核,报送申报材料(附件3-5)至教务处。
3.2023年6月19日前,学校组织教材立项评审。评审结果和编写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并公布立项名单。
(二)评审要求
1.教材申报立项须经所在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专项工作组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
2.教材编写人员资质须由所在学院党组织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
四、立项资助与项目管理
(一)立项教材建设项目原则上要组织建设数字化新形态教材。启动经费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
(二)批准立项的教材,原则上须在两年内完成出版结项。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主编提出延期申请报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学院应做好立项教材的过程管理和阶段性检查,给予必要的协调与支持,确保教材保质按期完成。
(四)学校对立项教材进行年度检查,对编写进度和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将撤销立项。未完成立项教材建设任务的编写人员,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教材立项。
五、教材审核
(一)出版前书稿须由所在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专项工作组组织专家鉴定评审。专家审核小组成员须经所在学院党组织审核同意。
(二)书稿材料经学院初审后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教材复审。经复审,报学校通过后予以出版经费资助。
(三)教材编写团队应争取出版社从策划、选题,到编写、出版的全程介入与指导。
(四)教材第一署名单位须为“武汉体育学院”,出版时须在封面或适当版面注明“武汉体育学院教材建设基金资助出版”字样,并向教务处报送5本教材样书存档。
(五)多人合著教材,需在前言或适当位置注明各参编人员编写的章节或内容,以便于相关成果认定。
六、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附件2-5)须在规定时间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文档发送至wanglingyun1@163.com,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
1.武汉体育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2.武汉体育学院XX学院计划建设教材清单
3.武汉体育学院教材立项建设申请书
4.武汉体育学院教材编写人员资质审核表
5.武汉体育学院教材立项建设申请汇总表
6.武汉体育学院教材建设执行变更申请书
7.武汉体育学院教材出版鉴定审核表
8.武汉体育学院教材评审专家资质审核表
教务处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