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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本科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2019-02-25 10:26     (点击: )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的要求,现将我校本科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在籍学生均为核准和补录对象(含保留学籍、休学学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1.所有在校、在籍本科学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学生)主动登录“学信网”,核查学信网信息是否与学生本人实际情况一致,并将核准信息项的内容上报各学院汇总,具体核准信息项详见附件1(第1-7项为核准项);

2.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具体补录信息项见附件1(第8-13项为补充填写项,补充填写项如不填写视为自动放弃)。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做好本科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事关学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组织学生认真填写,确保数据信息采集质量,数据必须准确无误。务必于2019年3月3日前完成,并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电子版和纸介版(需教学院长或主管学生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附件:1. 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

附件:2. 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填报说明


武汉体育学院教务处

2019年2月25日   

 

附件【附件1.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填报说明.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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