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29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工作要求,为确保统计数据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现将2017-2018学年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统计时间范围
数据填报时间范围:2017-2018学年(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二、数据统计内容
按照《通知》要求,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请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统计、报送:
1. 基表一、基表二由总务处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填报,基表三的第1-7小项内容由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提供数据;
2. 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由各学院负责填报,基表三的第8-25小项内容由各学院负责填报数据,以上数据通过“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向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报送。科研处、总务处(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提供相关的数据,配合各学院做好数据的统计工作;
3. 基表七的第1、2、3、9、10、11、12、13小项内容由各学院填表信息,上交纸质表至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基表七的汇总工作;
4.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对汇总数据的一致性进行检验、系统数据格式转化及最终数据报送工作。
三、统计数据时间及填报要求
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上级教育部门教学评估工作的重要依据,教育厅将对虚报、漏报、错报和未按要求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学校予以通报,并不得申报教育厅组织开展的本科教学工程各教学建设项目。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准确上报本单位实验室有关信息,确保报送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按填表要求规范完成填报工作。
1. 指定部门信息统计员
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的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安排专人作为本单位的信息统计员,负责对实验室信息数据进行收集、整理、统计、核对。
2. 基础数据报送时间: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请于2018年9月19日前完成基础数据的报送工作,报送完毕后,需输出打印本部门负责的基表,由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将纸质版报送到教务处。
3. 教务处在9月24日前整理完毕各单位数据,会同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后,由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进行网络报送。
四、其他
1. 各报表样表、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
2. 教务处联系人:
付菁菁,办公大楼232,电话:87190200
3. 总务处联系人:
冯嘉,东教学楼一楼,电话:87190329
4. 科研处联系人:
金晶,办公大楼221,电话:87192370
武汉体育学院教务处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