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研室:
为规范考试管理,做好期末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就本学期期末考试命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题命制的基本要求
1.试题命制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体现专业和课程的特点,加大理解性和应用性考试命题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总分值的40%),题量适中,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命题计划是命题的总体设计,所有课程须按要求填写“命题计划表”(附件1),要注意做到知识点分布、主客观搭配以及适宜的难度、区分度;
3.题型一般有:名词解释、填空、选择题、简答、论述等,各课程可根据特点确定题型和结构,但不得少于四种题型。各试题之间应彼此独立,要防止题与题之间互相提示答案或在考点上互相包含;
4.编制试题要科学合理,图标、标点符号规范标准,文字表述规范严谨,不产生歧义;
5.所有试卷按百分制出题,每份试卷须注明各大题总分以及各小题分值,并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注明考试形式(开卷或闭卷);
6.所有课程须“按院系,按专业”出A、B卷各一份(注:2015级专选及第二专项理论考试试卷分开命题,不能共用一套试卷),试卷题目不允许雷同;标准答案、评分标准和命题计划表阅卷结束后随试卷一起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存档。
二、试卷命制模板
根据专业评估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试卷评阅、存档等有关工作,请各位命题教师务必按要求命题,要求如下,(具体模板见附件2)。
1.每道大题设置大题得分汇总处和评阅人签字处;
2.无论何种题型,学生一律在试卷上答题,要求每小题预留足够的答题区域,不再单独发放答题纸;
3.请命题教师务必将试卷卷首中卷号(A、B卷)、考试方式(闭卷、开卷)、考试对象(学院、专业、年级)以及课程名称等信息填写完整、清楚。
三、试卷报送的程序、时间及其他要求
1.凡课程教学大纲规定采用试卷进行考核的课程,均须按以上要求做好试卷命制工作。如有考试方式改革,须由教研室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同意,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2.在藏龙校区承担校本部艺术学院2017级教学任务的教师,按照校本部通知要求命题,试卷不得与校本部同类课程雷同。承担科技学院教学任务的教师,按科技学院要求命题,且试卷不得与校本部同类课程雷同;
3.各教研室根据期末所需命题的课程,到教务科领取U盘,在所提供的U盘上命题,命题完成后务必将U盘密封在信封内上报。为做好试卷保密,不得以邮件或其他网络形式发送试卷。各教研室于2018年6月7--8日将期末试卷报送至教务科(注:学院专业课程试卷及2015级专选试卷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教研室未按时报送试卷,对期末考试造成影响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教务处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