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18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本年度申报项目立项范围既可参照申报指南(见附件1),也可结合教学改革需求自行确定选题。学校给予立项的项目以经费支持,各教学单位可按一定比例予以配套支持,同时在校级立项项目中择优遴选推荐申报2018年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在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报,承担的省级、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
2.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参研人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左右(含主持人),项目立项后成员不能随意变更;
3.教学研究项目要注重创新性和实践性,以往立项较多或有较成熟研究成果的项目原则上不重复立项,教育教学的纯理论研究不宜作为教学研究项目申报。
三、申报名额与要求
1.各单位应结合本次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等教学改革的实际工作确立2018年教学研究的重点,积极组织教师申报教学研究项目。各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与整合工作,避免内容相近的研究项目重复申报;请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申报指标,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统一推荐申报。经学院项目领导管理小组评审推荐,各学院申报数原则上可按不超过申报指标的50%的比例适当增加。
2018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指标
单位 |
指标 |
单位 |
指标 |
体育教育学院 |
10 |
体育工程与信息技术学院 |
4 |
运动训练学院 |
5 |
健康科学学院 |
6 |
武术学院 |
5 |
新闻传播学院 |
6 |
艺术学院 |
6 |
国际教育学院 |
3 |
竞技体育学院 |
1 |
足球学院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网球学院 |
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6 |
其他 |
5 |
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 |
5 |
|
|
2.各申报项目除报送一份完整的《申请书》(附件2)外,还应报送五份《申请书简表》(附件3)。《申请书简表》在相关内容中不得出现项目申请人姓名及所在单位等相关信息,如无法回避,请以“本人”或“本单位”代替;
3. 各单位应于2018年4月25日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上述申报材料和《汇总表》(附件4)(按推荐顺序排序,单位领导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教务处教研科,联系电话:87190003,联系人:孙健,邮箱:365871187@qq.com。
教务处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