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要求,促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增强我校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知识应用创新能力和创业发展能力,我校从2013年起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扎实做好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与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来源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项目主要来源自三个方面:一是学生自主选题,来源于自己对课题的长期积累与兴趣;二是来源于教师科研项目选题;三是学生承担社会、企业委托项目选题。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与实施要求
1.申请人(本科大二大三学生)根据《武汉体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武体〔2014〕3号)文件精神与要求进行申报。考虑到今年一次申报、三次评审(院、处、校)、三级立项的问题(校级、省级、国家级),申请人在填写经费预算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填报,待分级立项后再做调整。
2.已获得学校资助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业综合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和其他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项目一旦确定立项将不得无故退出和终止。凡在申报与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申报与立项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3.项目的管理以学院为主体,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须成立院长或教学副院长为第一负责人的项目领导管理小组(5-7人),负责本院各级项目的申报质量、过程管理、考评验收等工作。各学院当年各级“大创项目”立项率、往年结项率将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三、经费资助与申报指标
1.校级立项项目学校平均资助0.2万元,省级立项项目学校平均资助0.5万元,国家级立项项目学校平均资助1万元。同时鼓励各学院自筹经费,立项院级项目。各级立项项目资助金额不依立项级别等额资助,而是综合考虑项目意义与训练价值、现实性与可行性、类别与层次以及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等。
2.2018年择优立项校级项目40-50项,申报名额分配见下表。请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申报指标,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积极组织,足额申报。经学院项目领导管理小组评审推荐,各学院申报数原则上可按不超过申报指标的50%的比例适当增加。
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 院 | 2018年度 申报指标 | 序号 | 学 院 | 2018年度 申报指标 |
1 | 体育教育学院 | 12 | 7 | 健康科学学院 | 12 |
2 | 运动训练学院 | 12 | 8 | 新闻传播学院 | 12 |
3 | 艺术学院 | 12 | 9 | 体育工程与信息技术学院 | 10 |
4 | 武术学院 | 8 | 10 | 国际教育学院 | 10 |
5 | 竞技体育学院 | 2 | 11 | 网球学院 | 7 |
6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6 | 12 | 足球学院 | 7 |
申报指标合计 | 120 |
四、申报程序与时间
1.3月13日—3月27日,项目申报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填写《武汉体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提交给所在学院,申请创业实践项目的同时提交商业计划书(附件4)。
2.3月28日—4月1日,各学院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初审,填写评审意见,确定推荐项目名单,排序后报送教务处。提交材料包括各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的《项目申报书》(附件1)、《项目汇总表》(附件2)、项目领导管理小组名单(附件3),并同时发送电子版,邮件主题注明“××学院2018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
3.4月4日—4月20日,教务处组织评审小组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确立校级立项项目,并在教务在线公布。
4.4月21日—4月25日,获批的校级项目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答辩会,确定省级、国家级的申报项目排序,答辩组织方案另行通知。
联系人: 付菁菁 电 话:87190200 邮箱:449826702@qq.com
教务处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