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鼓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组织全校性或本学院的实践教学和学科竞赛活动,并为参加各级专业技能或学科竞赛做好培育工作,学校启动了“大学生专业综合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经院系申报,专家评审及学校批准,2018年“大学生专业综合能力提升计划”项目获准立项55项,现将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
1、课时折算与分配
为了更好地激励学院和教师投入项目的组织与实施,按立项经费总额的10%,并按照25元/课时的标准折算为课时工作量,用于发放教师在培训、指导、评审、组织等方面的劳务,各学院总课时工作量见附件。该部分工作量由学院根据学院各项目的实际需要统筹掌握(不一定按各项目立项金额折算),并在2018年12月10日前将学院课时总量分配方案报教务处,教务处统一按25元/课时的标准报人事处核发。
2. 项目经费预算与执行
(1)不能购置除耗材外的仪器设备与办公家具,如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照相机、扫描仪、移动硬盘、文件柜、办公桌椅等。项目办公用品不能超过项目经费的百分之二十。
(2)因劳务补贴已单列,经费预算不得出现学校在职人员劳务费。
(3)经费预算和执行需符合学校财务、后勤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
请各项目所在教学单位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书既定的建设目标、内容、进度及经费预算,切实推进项目建设,如期完成项目任务。
3、项目结束后,于2018年12月30日之前必须提交项目总结材料(不少于2000字)、活动照片与视频等资料,并加强宣传工作。
教务处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