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8〕3号)精神,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函〔2018〕1号)文件,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函〔2018〕1号)文件,我校有1项基础教育类推荐名额。
二、申报程序
请符合申报要求的教师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经所在单位推荐后,于3月16日前将有关推荐材料整理汇总装订(一式四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25,联系电话:87190003,联系人:孙健,邮箱:365871187@qq.com。)
教务处组织教学成果评选,并对拟推荐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报送。省教育厅将成立相应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教学成果进行评审,择优向教育部推荐申报。
请大家登陆以下网址,详细了解申报详情,根据申报要求,做好此次申报工作:
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http://www.moe.edu.cn/srcsite/A10/s7058/201802/t20180206_326947.html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hbe.gov.cn/content.php?id=20232
教务处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