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教务处 教研科
办理地点、电话:行政楼225室 87190003
负 责 人:孙健
办理程序:
1.填写《武汉体育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并提交项目研究总结报告、项目相关的主要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2.教务处组织同行专家对相关成果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意见决定是否予以结题。
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1.项目负责人将研究总结报告以信函形式寄至校外5人以上同行专家进行函评结题,并向教务处提交《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2.需同时提交项目研究总结报告、与项目相关的主要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不便复印的成果请附书面成果说明一份。
办理要求:
1.教学研究项目的结题工作今后不再集中受理,凡按研究进度完成研究的项目随时到教务处教研科办理结题手续。
2.凡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由教务处确认结题。
办理依据与原则:
1.《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9年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的通知》(鄂教高〔2009〕23号);
2.《武汉体育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服务承诺: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准确核查研究项目结题材料,督促各项目按时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