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教务科
办理地点、电话:行政楼229室 87191149
负 责 人:章鹏
办理程序:
1.每年3月、9月份,需报考学生根据报名通知要求,在规定日期内,自行登录“教务在线”教务管理系统在线报名;
2.学生在规定的时间段登录学校财经处统一收费平台,缴纳报名费;
3.教务处将数据检验校对汇总上报湖北省考试院;并公布报名数据;
4.报考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未按规定进核对确认信息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试前一周由考生所在学院负责发放准考证,考生需妥善保存本人准考证,如有遗失,需尽早到教务处申请补办。
办理要求:
1.各学院及有关部门要对报名对象严格把关,不得接收社会考生报考;
2.遵守报名条件,严禁不符合条件考生报名参加考试;
3.相关负责人员和考生本人要认真仔细核对数据,确保报名信息无误。
办理依据与原则:《湖北省教育考试考务管理办法》;当前学期湖北省考试院和本校教务处考试通知及相关文件。
服务承诺:耐心答复学生、学院的咨询,严格执行教育厅收费标准,当即更正学生提出的错误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