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教高〔2023〕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以及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行动方案(2025—2027年)》等文件精神,主动适应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学校本科专业结构,提升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适配度,经学校研究,决定召开本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论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论证范围
本次论证紧密围绕上级关于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的部署要求,对学校部分在办本科专业进行集中研判,重点论证相关专业是否需要停招、撤销、合并或改造,为制定专业结构优化三年计划提供决策依据。列入本次论证范围的本科专业如下(表1):
表1 专业论证范围表
序号 | 所在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专业名称 | 专业类 | 门类 | 学制 | 学位授予门类 |
1 | 艺术学院 | 130205 | 舞蹈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艺术学 | 4 | 艺术学 |
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010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管理学 | 4 | 管理学 |
3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0401 | 公共事业管理 | 公共管理类 | 管理学 | 4 | 管理学 |
4 | 运动医学院 | 101005 | 康复治疗学 | 医学技术类 | 医学 | 4 | 理学 |
5 | 新闻传播学院 | 130305 | 广播电视编导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艺术学 | 4 | 艺术学 |
6 | 新闻传播学院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设计学类 | 艺术学 | 4 | 艺术学 |
7 | 智能体育工程学院 | 040104 | 教育技术学 | 教育学类 | 教育学 | 4 | 理学 |
8 | 国际教育学院 | 050103 | 汉语国际教育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文学 | 4 | 文学 |
二、时间安排
(一)材料提交。各相关学院于10月20日前提交《专业建设情况自评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汇报PPT于10月28日前提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225办公室。
(二)材料要求。《专业建设情况自评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专业基本情况;近三年招生录取、毕业生就业等数据;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分析;师生及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专业与体育学科关联度分析;专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专业自我研判意见及依据等。
(三)会议时间。论证会拟定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参会人员及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另行通知。
三、论证程序
(一)专业负责人汇报。每专业8—10分钟,围绕近三年招生录取数据、毕业生就业数据、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师生及用人单位满意度、专业与体育学科关联度、专业自我研判意见等内容进行汇报。
(二)专家质询与答辩。每专业5—8分钟。
(三)专家组闭门讨论,形成“保留”“优化”“停招”“合并”等建议意见。
(四)专家组向学校反馈论证意见。
四、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论证工作,安排专业负责人认真准备汇报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二)论证会结束后,学校根据专家组意见形成《本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论证意见汇总表》,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作为制定专业结构优化三年计划的核心依据。
(三)涉及停招、撤销的专业,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学校程序推进后续工作。对连续五年停止招生且无在校学生的专业,原则上按程序报教育部备案撤销。
联系人:汪凌云
电话:027-87190003
邮箱:wanglingyun1@163.com
教务处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