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通知专栏
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本科智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8-12 编辑:汪凌云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本科智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616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省级本科智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核心要求

智慧课程建设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运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赋能课程备、教、育、学、改、考、评全流程,构建教师主导、学生中心、智能工具协同、虚实联动的数字化教学形态。具体建设规范及要求如下:

(一)坚守立德树人根本定位。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将课程思政有机融入教学全流程,统筹兼顾专业知识传授、综合实践能力培育与正确价值引领,同步提升授课教师数字教学创新能力与学生数字综合素养、创新实践素养。

(二)打造AI赋能多元教学模式和智慧教学场景。综合运用AI分层精准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虚拟仿真虚实融合实践教学等教学模式,搭建智能预习、AI课堂互动、虚拟实训、智能答疑、线上分组研讨、课后个性化辅导等多类常态化智慧教学场景,实现课前、课中、课后全链条数字化教学覆盖。

(三)建立动态更新的数字教学资源库。依托专业知识图谱、能力达成图谱、问题任务图谱、课程思政图谱等重构课程整体知识框架;配套建设标准化微课视频、交互式虚拟实训项目、典型行业教学案例、分层分级习题库、AI自测题库、课程思政案例库等多类型多媒体数字资源;建立资源常态化迭代更新机制,保障学生可依托平台开展自主线上学习、反复实操训练。

(四)建立数据驱动学情干预闭环。依托智能工具,全面收集学生学习行为数据,自动生成学生个人学情画像,开展学习风险预警,支撑教师动态调整教学方案,实施分层精准辅导,形成数据采集智能研判预警干预教学优化完整闭环。

二、申报条件

(一)课程条件

1. 申报课程为学校自主研发建设并纳入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截至20266月底,已完成不少于两个学期建设、打磨与常态化教学应用,系统运行稳定(教学运行平台不限)、知识产权清晰,无版权争议、无涉密内容、无不良导向内容。

2. 优先推荐支持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和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新商科交叉融合类课程、校级智慧课程项目申报。

(二)负责人条件

课程负责人须为一线专任教师,教学经验丰富、师德师风优良、数字教学能力突出,可全程负责课程设计、建设运维与应用推广。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无弄虚作假、抄袭等行为。

(三)团队条件

课程建设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人员稳定,总人数(含负责人)不超过5人。团队成员具备扎实的数字素养和智能教学应用能力,能够将科研成果、课程思政元素等有机转化为数字化教学资源,熟练运用智能工具开展教学改革。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近三年无师德失范、教学事故、学术不端、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三、申报限额

本次申报实行各学院遴选推优、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指标限额推荐。各学院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开展院内遴选申报工作,动员、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四、立项后课程管理

项目立项后,省教育厅将择优推选一批优质课程资源在湖北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公开展示,组织上线工作另行通知。获批省级智慧课程项目须持续稳定建设五年,建设期内组织开展中期检查,每年度按要求完成教学资源迭代更新与教学数据沉淀。对长期不更新课程数字资源、平台长期停更停用、课程内容存在意识形态偏差、课程教学质量持续不达标、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教学事故等问题的,将撤销省级智慧课程立项资格。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组织拟推荐教师填写《湖北高校省级本科智慧课程建设申报书》《湖北高等教育智慧课程数据信息表》,并汇总填写《湖北高校本科智慧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2-4)。要求材料详实完整,不得缺项漏项,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版)报送到行政楼225办公室教务处教研科。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9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汪凌云

联系方式:027-87190003

联系邮箱:wanglingyun1@163.com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本科智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湖北高校省级智慧课程建设申报书

3.湖北高等教育智慧课程数据信息表

4.湖北高校本科智慧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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