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提升人才培养适配度,契合国家、区域及产业发展需求,培育复合型人才、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依据上级教育文件及相关管理办法,启动 2026 年微专业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微专业可依托学院现有本科专业进行设计与建设,名称可使用专业目录中的名称,也可自行设计。
2. 微专业需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促进学生学科专业知识能力交叉融合,提升学生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
3. 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基于现有专业或特定行业、领域,围绕前沿与核心概念和技能,构建课程体系,开设5-8门系列专业核心课程,总学分不低于15学分。
4. 鼓励各学院依托优势学科专业开办微专业,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
二、工作说明
1. 各学院要结合本学院专业自身情况,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在保证主修专业建设和发展的基础上,科学论证,合理规划,推进“四新”建设,探索体教融合、体卫融合、体工融合、体旅融合等方向。
2. 微专业所在单位为建设主体,承担主体建设责任。各专业设置专业负责人一名(即项目负责人),直接负责组建教学团队,开展申报工作;制定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制定招生简章,具体负责报名与遴选工作;开展授课教师安排、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和档案管理等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具体运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等。
3. 微专业负责人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和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主讲微专业课程1门以上。教学团队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富于创新、团结协作,能够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建设任务;能够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三、材料提交
拟申报微专业的学院,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填报汇总表及对应申报表,于6月30日前提交纸质版(签字盖章)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25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郭远兵、汪凌云
电话:027-87190003,邮箱:wanglingyun1@163.com。
附件:1.武汉体育学院辅修专业和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2. 武汉体育学院xx学院微专业申请汇总表
3.武汉体育学院微专业申报表
教务处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