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通知专栏
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本科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5-09-30 编辑:汪凌云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在《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jwc.whsu.edu.cn/info/1872/23141.htm 的基础上,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本科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申报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要求

1.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效取得的新成果。

2.已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能再次申报。

3.成果应经过 2 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在本省或全国产生了一定影响)。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二、奖项设置

1.根据学校文件及本次申报项目实际情况,本届校级教学成果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奖项。

2.优先支持有突出业绩支撑的成果,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单位联合申报。

三、工作安排

1.单位推荐。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申报组织工作,遴选优秀成果项目推荐学校。

2.材料提交:

(1)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1)。

(2)教学成果总结报告(见附件2)和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汇编胶装成1套)。

(3)支撑材料册(模板见附件3,仅供参考)。

(4)申报成果若为教材,需提交教材样书2本(套)。

(5)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10月30日前提交全套申请材料及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225办公室教研科,电子版提交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汪凌云

联系电话:027-87190003,

邮箱:wanglingyunl@163.com。


附件:

1.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教学成果总结报告

3.教学成果奖支撑材料(封面及模板)

4.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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