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总结近年来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取得的经验和成果,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做好教学成果奖申报准备,学校决定开展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类别
请各相关单位结合教学改革特色和前期基础推荐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以下简称培育项目),培育项目分为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四大类。
二、培育要求
每个单位推荐的名额不设限制,分为校级、省级、国家级共3个级别,原则上培育等级越高,资源整合和学科交叉的力度要更大。根据往年教育部和教育厅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相关精神,推荐国家级的成果将有针对性地挖掘全校资源,进一步凝练成果特色。
(一)培育项目负责人须是学校在岗在职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
(二)培育项目一般是依托在校、省、国家立项并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成果,非项目成果需有成果开展的其他依托证明。
(三)培育项目应已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产生明显效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四)优先支持高层次人才、教学名师、学科竞赛省级金奖及以上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省级成果奖培育项目。
三、申报程序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按照“问题导向、特色突出、资源整合、重点培育”的原则,对本单位的教育教学成果进行系统梳理、凝炼,扎实开展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在单位内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组织牵头人填写附件《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征集表》,并于2025年1月6日前将签字版纸件和EXCEL电子版提交至指定部门。(本科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项目报送至教务处汪凌云老师;研究生教育项目报送至研究生院章鹏老师)
联系人:汪凌云,联系电话:027-87190003,邮箱:wanglingyun1@163.com。
章鹏,联系电话:027-87190758,邮箱:wtpeiyang@whsu.edu.cn。
附件: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征集表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