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通知专栏
关于公布2016级本科生申请“十校联合办学”辅修双学位初审结果的通知
时间:2017-12-29 编辑:章鹏 点击量:

各有关学生:

根据《十校联合办学协议》和《十校联合办学实施办法》,依据2017年“十校联合办学”第二次工作例会的会议精神,按照各有关学校就接收2016级本科生申请辅修双学位应当具备的专业、成绩条件和其他要求,对本次报名的257名学生的资格进行了初审,初审结果现予公布:

1.苏任枝等190名学生通过了初审,详细名单见附件1

    2.易向阳等67名学生未通过初审,并简要说明了原因,详细名单见附件2

审核通过的学生请于201812日至8日向我校财经处缴纳第一阶段培养费2500元,缴费链接为:http://218.197.71.252/

初次使用者请下载并详细阅读《使用说明》;未通过初审的学生可以于201812日至5日在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229)申请改报别的学校或者别的专业,限改报一次;改报成功后,也请于18日以前缴纳第一阶段培养费。

 

教务处

2017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