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报辅修双学位的学生:
根据《十校联合办学协议》和《十校联合办学实施办法》,依据2018年“十校联合办学”工作例会的会议精神,按照各有关学校就接收2017级本科生申请辅修双学位应当具备的专业、成绩条件和其他要求,对本次报名的355名学生的资格进行了初审,初审结果现予公布:
1、王永恒等236名学生通过了初审,详细名单见附件1;
2、贾金等119名学生未通过初审,并简要说明了原因,详细名单见附件2;
审核通过的学生于2019年1月2日至8日向我校财经处缴纳第一阶段培养费2500元,另外,2016级辅修双学位的学生于2019年1月2日至8日向我校财经处缴纳第二阶段培养费2500元,缴费链接为:http://218.197.71.252/,初次使用者请下载并详细阅读《使用说明》;
未通过初审的学生可以于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3日在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229)申请改报其他学校或专业,限改报一次,逾期不予办理;改报成功后,于2019年1月8日以前缴纳第一阶段培养费。
教务处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