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通知专栏
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命题、阅卷及教学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31 编辑:汪凌云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有关要求,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工作宗旨,切实做好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贯彻OBE理念,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规范本科课程考试管理,做好期末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命题、阅卷及教学材料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卷命题要求

 1.命题组织

1)试卷命题工作由各学院根据每学期课程教学任务安排组织主讲教师完成。

2)各课程考试必须严格遵照教学大纲要求执行,按同一水平“按学院、按专业”出两套试卷(AB卷),各套试题之间重复内容的分值不得超过20%。

3)期末考试各课程使用试卷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命题原则

1)考核内容要覆盖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内容,严格按照毕业要求,有效体现课程对学生知识、能力及素质达成目标的核心内容。

2)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试卷总分为100分。设置适宜的题量和难度。对因题量过少造成大部分学生开考30分钟做完就离场或试题超出大纲造成大量学生无法正常进行答题的,学校将进行统计并责成相关学院说明情况,在全校教学工作会议上通报。

3)命题计划是命题的总体设计,所有课程须按要求填写“命题计划表”(附件1),要注意做到知识点分布、主客观搭配以及适宜的难度、区分度,体现专业和课程的特点,体现基础知识、理论和技能的掌握程度,注重考察学生的分析论述与实践应用能力,加大理解性和应用性考试命题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总分值的40%),能使考试成绩基本呈正态分布。

4)题型要多样化,一般有名词解释、填空、单选、多选、简答、论述等,各课程可根据特点确定题型和结构,但不得少于四种题型。各试题之间应彼此独立,要防止题与题之间互相提示答案或在考点上互相包含。

5)所有试卷按百分制出题,每份试卷须注明各大题总分以及各小题分值,并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注明考试形式(开卷或闭卷),每套试卷可以有总的说明和要求,每种题型可有答题要求或指导语。试题编排总体上做到从易到难,由简到繁。

3. 试卷命制模板

 根据评估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试卷评阅、存档等有关工作,请各位命题教师务必按要求命题,具体如下:

1)试卷需采用学校规定的试卷模板(具体模板见附件2B4纸张大小)设计。

2)每道大题设置大题得分汇总处和评阅人签字处;

3)无论何种题型,学生一律在试卷上答题,要求每小题预留足够的答题区域,不再单独发放答题纸;

4)请命题教师务必将试卷卷首中卷号(AB卷)、考试方式(闭卷、开卷)、考试对象(学院、专业、年级)以及课程名称等信息填写完整、清楚;

5)试题的文字表述要言简意赅、用词恰当、表意确切、不生歧意,标点符号要正确、清楚,插图和标注要清晰易辨,严谨规范。

 4.评分标准

 命题的同时,要制定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客观性试题)或参考答案(主观性试题),以备试卷评阅及存档使用;试题答案要科学、准确、合理、简洁;评分标准要细化到小分,最小的分值为0.5,分值分配要合理。若有不同解答的试题应考虑不同情况,均应给出得分,评分标准标注在答案上。对于主观性试题参考答案要定出若干个分值要点,学生答题凡提到要点的应给分。

 5.试卷报送的程序、时间及其他要求

1)凡课程教学大纲规定采用试卷进行考核的课程,均须按以上要求做好试卷命制工作。如有考试方式改革,由教研室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同意,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2)在藏龙校区承担校本部艺术学院2023级教学任务的教师,按照校本部通知要求命题,试卷不得与校本部同类课程雷同;

3)各学院根据期末所需命题的课程,由学院教学秘书到教务科领取U盘,在所提供的U盘上命题,命题完成后务必将U盘密封在信封内报送。为做好试卷保密,不得以邮件或其他网络形式发送试卷。各学院于20246141700前将试卷报送至教务科,未按时报送试卷,对期末考试造成影响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4)标准答案、评分标准和命题计划表阅卷结束后随试卷一起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存档。

 二、阅卷要求

 1.凡课程有两位主讲教师及以上者,应进行集体阅卷,各学院总体负责集体阅卷工作,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教师进行流水批阅,阅卷人必须是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严禁由学生代为阅卷。

 2.阅卷教师要严格依据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注明各小题分值,简答题、论述题、综合型试题或计算题须注明每一项分值。

 3.试卷评阅:

1)试卷评阅一律使用红色中性笔;

2)命题教师负责准备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并分发至阅卷教师;

3)按小题逐题批改,逐题给分,完全正确的答案用对号(√)标识;完全错误的答案用错号(×)标识,在题号前记“-分数”;不完全正确的答案用半对号()标识,并根据评分标准评定,在题号前记“-分数”;

4)大题记得分,每道大题得分记在题号后得分空格处,其分数是大题总分减去大题中每小题失分之和,评阅人完整签名;

5)全卷总得分记在试卷卷首总分处,并完整签名。先将各大题得分汇总到卷首相应题号下方空格处,汇总人完整签名,再将各大题得分之和记在总分处,汇总人完整签名;

6)批改试卷必须严肃、认真,批改标识和分数记录必须工整规范、清晰简洁、易于辨认,严禁涂抹和随意给分;

7)试卷批阅后必须认真复查,严防错判漏判,凡因笔误或错判须改判时,应在原批改标识和记分处划双横杠后,重新批改、标识和判分,并在修改处完整签名。

三、成绩报送

1.一般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3天内完成,成绩报送前应认真核实和确认教学班学生名单;

2.成绩报送须及时、准确,杜绝迟报、漏报、错报现象。成绩报送时效性和准确性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检查范围;

3.报送的学生考试成绩应与学生考卷卷面成绩一致;

4.成绩报送时对缺课、缺考、缓考、考试违规等学生,按如下办理处理:

1)对因缺课平时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上报成绩时,应在“备注”栏录入栏中选择"缺课"

2)对经申请获准缓考的学生,教师上报成绩时,应给予认定和录入其平时成绩,并在“备注”栏录入栏中选择“缓考”;

3)未按计划参加考试(申请缓考获准除外)一律按缺考处理,不予认定其平时成绩,并在“备注”栏录入栏中选择"缺考"

4)学生违反课程考核纪律的,不予认定其平时成绩,报送成绩时,应根据违纪行为在“备注”栏录入栏中选择“违纪”或“作弊”;

5.成绩录入后,应及时打印成绩单,与试卷及其相关材料一并报送到学生所在学院存档。

四、试卷及课程考核成绩分析

课程考核成绩填报结束后,任课教师需按照教务处网站(关于做好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分析的通知-武汉体育学院-教务处 (whsu.edu.cn))要求撰写相关分析。

五、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

为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本学期授课对象为体育教育学院学生的课程,任课教师须按照《武汉体育学院师范类专业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办法(试行)》(附件3)完成相关教学材料的归档。

六、考试及教学资料封装与存档

1.考试结束当天,开课教研室指定教师到考试组织单位领取试卷,及时组织教师评阅试卷,并妥善保管好试卷。阅卷前应根据试卷袋上标注的“实考人数”清点和确认试卷份数,阅卷过程中应保管好试卷,防止试卷遗失,阅卷完成后应再次清点确认试卷份数无误后装入试卷袋;

2.阅毕的试卷应及时整理装订,并报送到学生所在学院统一存档管理。各门课程试卷的装订以考生班级为单位,每个班级的试卷装订成一本。装订好的试卷以考场为单位放入原试卷袋;

3.插班重修学生的试卷归入插班就读班级(组)的试卷中,放置在本班级(组)试卷最后;

4.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武汉体育学院本科教学资料归档要求》(附件4)做好教学资料归档工作。

5.各学院试卷及相关资料存档应有专门的位置,按专业、年级、课程有序存放,存放位置应有标签标注,每学期的试卷应有试卷汇总清单,易于查找;

6.全校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选课系统所选课程)的教学资料以及补考、缓考的教学资料按照考查类课程要求,报送至教务处负责存档管理;

7.各学院试卷及相关资料存档至学生毕业2年后方可销毁,销毁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各学院不得擅自销毁试卷。 

 

附件:1.试卷命题计划表

   2.试卷模板

   3.武汉体育学院师范类专业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办法

4.武汉体育学院本科教学资料归档要求

教务处

2024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