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通知专栏
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时间:2022-10-03 编辑:汪凌云 点击量: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2〕14号)工作要求,为确保统计数据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统计时间范围

数据填报时间范围:2021-2022学年(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二、数据统计内容

按照《通知》要求,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请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统计、报送:

1. 基表一、基表二由总务处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填报,基表三的第1-7小项内容由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提供数据;

2. 基表三的第8-25小项内容以及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基表七由各学院负责填报,科研处、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提供相关的数据,配合各学院做好数据的统计工作;

3.教务处整理完毕各单位数据,会同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后进行网络报送。

三、统计数据时间及填报要求

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是教育统计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对未按要求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高校将予以通报,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统计,规范统计工作流程,如实填报并加强数据审核,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1. 指定部门信息统计员:

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的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安排专人作为本单位的信息统计员,负责对实验室信息数据进行收集、整理、统计、核对。

2.基础数据报送时间:请各单位于2022年10月7日前完成基础数据的报送工作,报送完毕后,需输出打印本部门负责的基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将纸质版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办(行政楼129)。

四、其他

1. 各报表样表、填报说明见附件2,其他有关帮助文件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

2. 相关联系人:

教务处联系人:赵振兴 电话:87785006

总务处联系人:冯 嘉 电话:87190329

科研处联系人:金 晶 电话:87192370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2〕14号)

2.统计表格及填报说明


武汉体育学院教务处

2022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