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通知专栏
关于做好本科专业负责人名单确认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14 编辑:汪凌云 点击量:

各学院:

为规范本科专业管理,压实专业评估责任,推进一流专业建设、迎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工作,现组织开展我校本科专业负责人名单确认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所有校内本科专业都应配备一名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应符合以下任职条件: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主持完成过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或取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4.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发展现状和趋势,了解本专业所面向的行业领域发展状况及人才需求;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领导能力。

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负责人为校领导的,可聘任执行负责人。鼓励二级学院领导兼任专业负责人。

各学院应根据专业建设与管理的实际情况,以完善本科教学基层组织建设和本科教育教学责任体系建设为主要目标确认专业负责人,并于10月21日前完成《XX学院专业负责人名单确认表》填写,报教务处备案。表单纸质版由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交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25)汪凌电子版发送至wanglingyun1@163.com


   教务处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