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通知专栏
关于本科生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报送的通知
时间:2023-05-23 编辑:汪凌云 点击量:

各学院:

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实习工作及2023届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工作均已稳定有序开展,请各学院根据工作计划并依据《武汉体育学院本科基本教学工作量核定办法》报送本学期实习工作量和本届本科生论文工作量。

一、 实习工作量

1.报送范围:2023年春季学期实习工作量

2.计算标准:集中实习工作量计算标准:0.6学时*周数*学生人数,分散实习工作量计算标准:0.3学时*周数*学生人数;集中实习指导老师指导学生数不能超过40人,分散实习指导老师指导学生数不能超过50人,超出部分不计算工作量。

二、 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

1.毕业论文按8课时/生计算工作量,毕业设计按10课时/生计算工作量。首次承担指导工作的教师每人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总篇数不宜超过10篇;讲师每人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总篇数不宜超过15篇;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教授每人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总篇数不宜超过20篇。术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每人指导的总篇数可在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篇,超出部分不计算工作量。

2.开题与答辩工作量:开题按照1课时/生计算,中期检查按1课时/生计算,答辩按2课时/生计算工作量,学校据学生实际人数统一计算后全部计入学院,学院根据具体情况统筹安排。

三、 说明

集中实习工作量可冲抵课堂教学课时;分散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计入学期超课时工作量。

请各学院分别填写实习和论文工作量表(见附件),于6月2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行政楼129),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78602703@qq.com。

 

附件:1.2023年春季学期实习工作量填报表

2.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填报表

3.武汉体育学院本科基本教学工作量核定办法

 

教务处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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