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体育学院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第一条,学生所修课程中,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重修:
1.平时成绩不及格或记为“缺课”、缺考”、“违纪”、“作弊” 的课程,取消补考资格,必须重修。
2.补考或缓考不及格的课程,不再安排补考,必须重修。
3.第一次重修考试不及格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