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缓考申请
时间:2017-11-05 编辑:章鹏 点击量:

服务项目全称:缓考申请

办理部门:教务科

办理地点、电话:行政楼229室 87191149

办理程序:

1.学生申请缓考须在各类考试之前凭病假、事假证明至教务科领取并填写缓考申请单;

2.交任课教师、辅导员审核签字;

3.院系主管教学院长审批;

4.教务科审批后将缓考申请单分别交教务科、任课教师、学生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各存档一份。

办理要求:

1.学生应当按规定时间参加课程考试。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当在考试前提出申请,并办理缓考手续;

2.因病办理缓考事宜的,需由医院出具诊断纪录;其它原因申请缓考,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应当从严审批;

3.考试开始后原则上不再办理缓考手续。学校不单独组织缓考考试,缓考考试与补考考试一起举行,缓考不能参加或缓考不及格,只能参加重修或毕业前补考。

办理依据与原则:《武汉体育学院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服务承诺:严格执行工作程序,符合申请条件的当即办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耐心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