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退学手续办理
时间:2019-10-09 编辑:汪凌云 点击量:

办理部门:教务处学籍科

办理地点:行政楼227

咨询电话:87190230

责任人:杨婧

一、办理对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故不能继续学习的在校生,可自行提出退学申请,办理退学手续;因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学校给予退学处理的学生,按要求办理退学手续。

二、办理时间

每学期工作日期间均可办理。

三、政策依据

《武汉体育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武汉体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武汉体育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

四、办理流程

(一)因故自行申请退学的学生

1.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申请书须家长签字认可;

2. 年级辅导员审核申请及证明材料,审核完毕签字确认申请内容属实后,报学院领导审批、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 学生凭学院审核同意的“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报教务处学籍科,学籍科再次明确学生意愿,确需办理退学的,交由教务处领导、分管校领导审核批准;

4. 分管校领导审核批准后,学籍科开具《学籍异动通知单》;

5. 学生凭《学籍异动通知单》至校内相关单位办理离校手续;

6. 学生凭全部周转完的《学籍异动通知单》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退学证”,并进行学籍电子标注;

7. 学生凭“退学证”至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档案迁移;已迁移户口的学生,至保卫处政保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退学手续办理完结离校。

(二)因故学校予以退学处理的学生

1. 相关部门提供退学处理的文件及其他附件材料(含处理报告、听证会报告、学生申诉处理意见、校长办公室会议纪要等)至教务处学籍科;

2. 学籍科审核材料的完整性,符合退学条件的,开具《学籍异动通知单》;

3. 学生凭《学籍异动通知单》至校内相关单位办理离校手续;

4. 学生凭全部周转完的《学籍异动通知单》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退学证”,并进行学籍电子标注;

5. 学生凭“退学证”至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档案迁移;已迁移户口的学生,至保卫处政保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退学手续办理完结离校。

六、注意事项

1. 凡因违反校纪校规予以退学的学生,均需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2. 自行提出退学的学生,院系审核时务必确保家长签字的有效性;

3. 新生入校一个月内提出退学的,不办理“退学证”,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七、服务承诺

1. 微笑服务。以“三心”为准则,用心服务、耐心倾听、细心解答。通过健全服务措施,创建令师生满意的学籍管理工作,让微笑成为全处最美的一张明信片;

2. 限时办结制。上报、审批等事项,工作人员按照制度中规定的时限及时处理,保证教师和学生的权益,把师生的每项要求当作自己的当下之务,想师生所想,急师生所急,解师生所难;

3. 及时反馈制。对上级指示和批示、教学部门及师生的申请报告、其它部门的协调要求、学生投诉及教学信息等,及时将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或交(申)办方;暂时不能办理或不能办理的事项,也要将原因和有关情况及时告知交(申)办方,使任何一项工作的处理都有始有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