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延长学习年限手续办理
时间:2019-10-09 编辑:汪凌云 点击量:

办理部门:教务处学籍科

办理地点:行政楼227

咨询电话:87190230

责任人:杨婧

一、办理对象

学生因未修满规定学分,无法按期毕业的毕业年级学生,需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

二、办理时间

每年5月中旬组织学生申请,6月第一周办结延长学习年限申请,具体时间以当年下发通知为准。

三、政策依据

《武汉体育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武汉体育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武汉体育学院本科生延长学习年限实施办法》

四、办理流程

1.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武汉体育学院本科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和《武汉体育学院本科学生延长学习年限期间修课计划表》;

2. 学生凭已由学生及家长签字的“申请表”交所在年级辅导员签字后,报学院领导审批;

3. 学院领导审批同意的,报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汇总;

4. 各学院汇总完毕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汇总材料上交教务处学籍科;

5. 教务处学籍科审核汇总材料,符合延长条件的,办理学籍异动电子标注;

6. 教务处学籍科向各学院、各部门反馈延长学习年限办结情况;

7. 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在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办理插班听课手续。

五、注意事项

1. 应届毕业生延长学习年限办理的最长年限为两年,在校学习总年限不超过六年(休学时间包含在内,应征入伍保留学籍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优秀运动员、创业休学的学生,在校学习总年限可延长至八年(休学时间包含在内);

2. 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学业预警而造成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不予受理延长学习年限申请;

3. 延长学习年限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一旦办理不得撤销申请;

4. 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属离校学习的,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办理离校自学手续,办理手续后应主动与任课教师及所在年级辅导员保持密切联系,在课程考核期间返校参加课程结业考试;属在校学习的,应妥善保存“延长学习年限期间修课计划表”,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按修课计划表办理插班听课手续;

5. 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须在延长期最后一学期结束前及时核对所修学分情况,做好毕业准备。

六、附件

《武汉体育学院本科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武汉体育学院本科学生延长学习年限期间修课计划表》在教务处网站首页“下载专区”下载。

七、服务承诺

1. 微笑服务。以“三心”为准则,用心服务、耐心倾听、细心解答。通过健全服务措施,创建令师生满意的学籍管理工作,让微笑成为全处最美的一张明信片;

2. 限时办结制。上报、审批等事项,工作人员按照制度中规定的时限及时处理,保证教师和学生的权益,把师生的每项要求当作自己的当下之务,想师生所想,急师生所急,解师生所难;

3. 及时反馈制。对上级指示和批示、教学部门及师生的申请报告、其它部门的协调要求、学生投诉及教学信息等,及时将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或交(申)办方;暂时不能办理或不能办理的事项,也要将原因和有关情况及时告知交(申)办方,使任何一项工作的处理都有始有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