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教务处学籍科
办理地点:行政楼227室
咨询电话:87190230
责任人:杨婧
一、办理对象
在校大一学生因特殊原因确不适宜在原专项学习需调整专项的学生,以及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组别的学生,经学院审核同意可办理转组转专项。
二、办理时间
每学期开学后第一、第二周。
三、政策依据
《武汉体育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四、办理流程
1.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转组转专项申请表》,并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
2. “申请表”由学生所在年级辅导员、原专项教师、拟转入专项教师分别签批意见(仅变更组别,无专项改变的,专项教师栏不填写意见),均审核同意的,报所在学院领导处审批、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 学生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递交教务处学籍科审核;
4. 经审核符合转组转专项条件的,办理学籍电子标注,转组转专项手续办理完结。
五、注意事项
1. 为保证学生能顺利完成修业计划,原则上仅允许大一学生办理转组转专项,不受理其他年级学生的申请。因特殊原因须调整专项、组别的,需所在学院特别说明转专项的理由及依据,并经教务处领导审批后办理;
2. 同专业跨院系转组转专项的,参照“院系间异动手续”办理程序进行办理。教务处学籍科不受理跨专业转组转专项申请;
3. 每名学生最多申请一次转组转专项。
六、附件
《转组转专项申请表》在教务处网站首页下载专区下载。
七、服务承诺
1. 微笑服务。以“三心”为准则,用心服务、耐心倾听、细心解答。通过健全服务措施,创建令师生满意的学籍管理工作,让微笑成为全处最美的一张明信片;
2. 限时办结制。上报、审批等事项,工作人员按照制度中规定的时限及时处理,保证教师和学生的权益,把师生的每项要求当作自己的当下之务,想师生所想,急师生所急,解师生所难;
3. 及时反馈制。对上级指示和批示、教学部门及师生的申请报告、其它部门的协调要求、学生投诉及教学信息等,及时将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或交(申)办方;暂时不能办理或不能办理的事项,也要将原因和有关情况及时告知交(申)办方,使任何一项工作的处理都有始有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