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休学手续办理
时间:2019-10-09 编辑:汪凌云 点击量:

办理部门:教务处学籍科

办理地点:行政楼227

咨询电话:87190230

责任人:杨婧

一、办理对象

在校学习期间因故不能继续学习的在校生(指患重大疾病、休学创业、出国学习、重大变故等特殊情形的学生)。

二、办理时间

每学期工作日期间均可办理。

三、政策依据

《武汉体育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四、办理流程

1.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 年级辅导员审核申请及证明材料,审核完毕签字确认申请内容属实后,报学院领导审批、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 学生凭学院审核同意的“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报教务处学籍科审核,审核符合休学条件的,开具《学籍异动通知单》;

4. 学生凭《学籍异动通知单》至校内相关单位办理离校手续;

5. 学生凭全部周转完的《学籍异动通知单》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学籍电子异动,休学手续办理完结;

五、注意事项

1. 因伤、病等特殊原因,一学期停课超过三分之一以上或一学期累计需要请假的时间超过该学期三分之一以上者,须办理休学;

2. 申请因病休学的,需提供医院证明材料;因创业休学的,需提供创业证明材料;因其他特殊原因休学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 学生休学原则上以一学年为单位,累计休学不得超过两学年。休学期满后,需按时返校办理复学手续;申请休学一年的学生如不能按期复学,需延长休学年限的,则返校至学籍科办理延期手续;未按期办理复学手续且未及时说明情况的,则按规定要求退学处理;

4. 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取消学籍;

5. 其他有关休学的相关规定,参照《武汉体育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条款。

六、服务承诺

1. 微笑服务。以“三心”为准则,用心服务、耐心倾听、细心解答。通过健全服务措施,创建令师生满意的学籍管理工作,让微笑成为全处最美的一张明信片;

2. 限时办结制。上报、审批等事项,工作人员按照制度中规定的时限及时处理,保证教师和学生的权益,把师生的每项要求当作自己的当下之务,想师生所想,急师生所急,解师生所难;

3. 及时反馈制。对上级指示和批示、教学部门及师生的申请报告、其它部门的协调要求、学生投诉及教学信息等,及时将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或交(申)办方;暂时不能办理或不能办理的事项,也要将原因和有关情况及时告知交(申)办方,使任何一项工作的处理都有始有终。